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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与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

发布者:姜晓晗 [发表时间]:2019-11-27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11月27日下午,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强、侦查监督科科长林晶、案管中心副科长随清淼等同志光临我院,与我院法律系和思政部教师就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研讨。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谷春祥、副院长田焱、法律系主任赵晓光、思政部主任刘彦清和实习就业指导中心潘光辉老师以及法律系、思政部全体教师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由田焱副院长主持。田院长首先介绍参会人员,并对庄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和各位检察官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随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谷春祥院长、法律系赵晓光主任、思政部刘彦清主任、庄河市检察院赵强副检察长、随清淼副科长以及初殿军检察官助理分别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谷春祥院长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面的主要精神包括三方面,第一、明确告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第二、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怎样完善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就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问题阐述了四点理由: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中国实际,是植根于中国大地、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制度;再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了人民的拥护;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副科长隋清淼结合检察院工作实际阐发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和看法。赵晓光主任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依法治国》为题,刘彦清主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为题,分别阐释了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理解和认识。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初殿军也做了重要发言。

最后由庄河市人民检察院赵强副检察长做总结性发言,赵强副检察长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一个重要政治任务。愿双方保持来往,互相学习,推动双方共同进步、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