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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争做“四有”好老师

发布者:刘彦清 武乔军 [发表时间]:2023-07-30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进行暑期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为了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辽师党委《关于在暑假期间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有关精神和海华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暑期特点,经过支委会研究决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通过线上方式,于7月30日晚7:00进行了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学习研讨的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体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刘彦清同志主持了本次集体学习,刘书记作为本次集体学习活动的领学人首先从新时代我国教育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新时代新征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整体思路、新时代新征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点任务等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行了重点阐述,然后刘书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是指导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是激励鼓舞全党全社会建设教育强国的行动指南,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键在于把握蕴含其中的精髓要义,以更好的指导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做一名总书记希望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刘书记领学完后,党员们展开了认真的学习研讨。

宋珍凤同志结合总书记的论述谈及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如何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理想信念是必须具备的。教师是学生的领路人,有什么样的教师,就会有什么样的学生,教师要引领学生坚定信仰,健康成长。好教师要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做一名好老师尤其是思政老师,要有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的精神,不断充实、拓展、提高自己。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教育是一门“仁而爱人”的事业,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好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应该是充满爱心的,让学生在老师的关爱下“亲其师”、“信其道”。我们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努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石冬同志从自己的实际工作出发,谈及了做“四有”好老师的要求:首先要有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并且教师自身要有扎实过硬的基本功,扎实的知识储备、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是一名合格教师的基本素质。最后,在体育教育教学过程中时刻融入思政元素,使得学生既拥有强健的体魄,又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姜晓晗同志表示:作为一名教师,不能忘记教书育人的初心,要时时牢记立德树人的使命。不但要教给学生知识,更要教他们如何做人,如何成才,毕业后如何在社会上立足。要让学生们感受到老师的“人情味”,而不是单纯地给学生传授知识。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课堂上多提问、多巡视、多辅导,对他们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表扬。课后,教师要常和学生谈心、交朋友,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做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会议的最后,刘彦清书记做了总结:本次学习研讨会,对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办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教育和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信心、继续书写教育奋进新篇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转化为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转化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生动实践,不断开创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